慕浅回想了一下昨天的情形,她的确是只看到一辆林肯就上了车,连车牌都没有看过。 慕浅满意地笑了笑,迎着来往行人的目光,自顾自地吃自己手中的热狗。 说话间林淑就已经拿了慕浅的包进门,远远地丢到慕浅所在的沙发上。 慕浅却是个不怕喝酒的,与他一杯接一杯地喝,喝到沈星齐都有些眼花了,她却还是淡然自若的模样。 然后和几个朋友从吃饭的地方去往中央电视塔,途中要穿过半个三环。中央电视塔里面有一个卡丁车场,常年出入一些玩吉普车的家伙,开着到处漏风的北京吉普,并视排气管能喷出几个火星为人生最高目标和最大乐趣。 慕浅平静地一挑眉,真的。我喝醉了,本来叫了林夙来接我,谁知道却上错了他的车。 关键是,如果这当做是记忆力的一种训练的话倒也罢了,但是这往往被套上各种理由。这样的背诵其实对于语文或者写作是没有任何意义的,我想无论如何,我上文很多话都比课本中要求背诵的几乎用800个汉字来形容一棵树的段落精彩,但纵然那样的精彩,我作为作者本人都完全不能背下来。所以可以想象当时的学生要有多么痛苦。 慕浅一直躲在窗户后,看着那辆车驶离,却依旧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,思索着对面那所房子里的秘密。 慕浅似乎犹豫了片刻,才开口:那我能进去找我的东西吗? 也就是说,此刻此刻开灯的,必是林夙自己。